花有重开日,人无再少年。[ 皮皮小说网 ]
林墨是被一阵刺骨的冷意拽回意识的。
那种冷不对劲——不是成年后躺在太平间级别的低温,而是南方冬天特有的、钻进骨头缝里的湿寒。他猛地睁眼,视线里是斑驳的水泥天花板,角落结着蛛网,一盏瓦数极低的灯泡晃晃悠悠地亮着。
他抬起手。五根手指,短短的,指甲缝里还嵌着泥。这不是他的手。他的手早就在那场车祸里被碾碎了。
厨房传来锅铲碰撞铁锅的声响,夹杂着一个女人尖利的骂声:“那个小杂种死哪去了?还不起来烧火!真当自己是少爷了?”
林墨的心脏骤然缩紧。这个声音他认得——周桂芬,他所谓的“大妈”。而“小杂种”三个字,像一把生锈的钥匙,精准地捅开了记忆的锁。
他重生了。回到了十岁。
土灶的烟火气呛得他咳嗽,周桂芬从灶台前斜过眼来,嘴角挂着一贯的嫌恶:“咳什么咳?晦气!去把你弟的衣裳洗了,井水打上来,别偷懒。”她使唤他就像使唤一条狗,不,比狗还不如。狗尚且有口剩饭,他只能等全家人吃完,舔碗底那点残羹。
林墨垂着头往外走,手指攥紧了单薄的衣角。他记得这一年,记得这口井,记得冰水浸透指骨时那种针扎似的疼。但他更记得另一件事——前世他的“弟弟”林耀祖,此刻应该在堂屋里吃荷包蛋。
经过堂屋门口时,他的脚步顿住了。
八仙桌旁坐着三个人。周桂芬的丈夫林建国——他所谓的“父亲”——正低头喝粥,眼皮都不抬一下。林耀祖面前果然卧着两只油汪汪的荷包蛋,正用筷子戳破蛋黄,金色的液流淌到米饭上。
而林耀祖身边,坐着一个男人。
男人穿着这个年代少见的深色毛呢大衣,头发梳得整整齐齐,正侧着身子,一只手轻轻搭在林耀祖的头顶,手指缓缓抚过那孩子的发旋。动作温柔得像在摸一件稀世珍宝。他微微偏过头,嘴角噙着笑,对林耀祖说了句什么,林耀祖咯咯笑起来。
林墨浑身的血,在一瞬间冻住了。
那张脸。那张他死都不会忘记的脸。车祸发生时,透过后视镜,他看到的那张脸。那个站在安全距离之外,看着他的车撞破护栏、坠入江中,然后缓缓摘下眼镜擦拭水渍的男人——周砚成。
此刻他正温柔地摸着林耀祖的头。
林墨的指甲掐进掌心。十岁孩子的身体太脆弱了,掌心那点薄茧根本抵不住,很快渗出湿意。他感觉自己的灵魂在尖叫,在嘶吼,却被困在这具小小的躯壳里动弹不得。他想冲进去揪住周砚成的领子问他为什么——可他现在只是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私生子。
周砚成似乎感觉到了什么,目光越过林耀祖的头顶,准确无误地落在门口的林墨身上。
他笑了。那种笑很淡,嘴角只弯起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,眼神却深不见底。他松开了摸林耀祖头的手,甚至招了招:“小墨,过来。”
周砚成也不恼,反而对林建国说:“老林,这孩子看着比耀祖瘦不少啊。正长身体的时候,得吃好点。”他语气随意,像是真的在关心一个邻居家的孩子。
林建国这才抬起眼皮看了林墨一眼,不耐烦地“嗯”了一声。
周桂芬从厨房探出头,脸上立刻堆起笑:“周老板说得是!这小崽子就是挑食。”转头对林墨时又换了副面孔,“杵门口当门神啊?还不去洗衣服!”
林墨机械地转身,走向院子里那口井。井沿的石头冷得像冰,他把手伸进木桶的水里,十根手指瞬间疼得失去知觉。但他没缩手。他需要这种疼,需要它来压住胸腔里翻涌的恨意。
周砚成为什么会出现在他家?前世这个时候,他根本不记得这个人来过。是记忆出了偏差,还是……他的重生改变了什么?
井水里映出一张苍白的小脸,眼眶发红,嘴唇紧抿。林墨盯着水中的倒影,慢慢对自己说:不急。你现在十岁,你有的是时间。
屋里的笑声又传出来,周砚成的声音温和低沉:“耀祖真聪明,将来一定有大出息。”
林墨把湿衣服狠狠按进水里。
周砚成,这辈子,我会让你也尝尝什么叫“大出息”。
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,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