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有重开日,人无再少年。[ 皮皮小说网 ]
信封上的邮戳是七年前的,可墨迹还没干透。阿宾把信推过桌面,指尖在“林默”两个字上轻轻敲了两下,像在弹某个不存在的音符。“这是第七封,”他说,“每一封里都藏着同一组坐标,指向城东废弃的纺织厂。”
我没接那信,只是盯着他指缝间夹着的烟。烟灰积了半寸,悬着,不掉。他自称靠代笔情书维生,可这封信的收件人——林默,是三年前溺水案里唯一没找到尸体的女人。阿宾笑了笑,把烟按灭在烟灰缸里,火星溅出来,落在信纸边缘,焦痕恰好烧穿“纺织厂”三个字中的“纺”。
“你查过我了。”他说得笃定,像在陈述一个早已写好的结局。我没否认。他反而放松下来,靠进椅背,目光越过我,落在窗外渐沉的暮色里。“林默死前最后一份委托,是替她写一封信给一个叫‘老猫’的人。信里只有一句话:账本在阿宾的烟盒里。”
我从口袋里掏出那盒他昨天落在我车上的烟。撕开锡纸,烟丝里裹着一枚微型胶片,指甲盖大小,边缘泛着锈色。阿宾看着我的动作,没阻止,甚至递来一把美工刀。“小心点,”他说,“上次我刮的时候,差点把‘第三桩案’四个字刮掉。”
胶片在灯光下显影,是一份手写账本的照片,字迹娟秀,明显出自女性。页脚标注着日期,正是纺织厂失火前三天。账目里夹着一行小字,被墨线划掉,依稀能辨出“换尸”二字。我抬眼看他,他正点燃第二支烟,火光映在他瞳仁里,像烧着两簇暗火。“你知道这胶片怎么来的?”他吐出一口烟,“林默寄给我的,附言说:如果她死了,就把它烧了。可我没舍得,因为背面还有一行字——阿宾,你才是那个该被烧掉的人。”
空气忽然静了。窗外有风挤进窗缝,吹得信纸一角翘起来。我握着胶片,指腹能感觉到背面的凹凸,翻过来,果然有一行极浅的铅笔字,被烟熏得模糊,但能认出是同一个笔迹:“第三桩案,不是谋杀,是交换。”
阿宾站起来,把烟蒂按灭在窗台上,碎屑簌簌落下。“纺织厂的废墟里藏着两具尸骨,一具是林默的,另一具,”他顿了顿,嘴角弯起一个弧度,“验过DNA,是我的。所以坐在你面前的这个人,七年前就该死了。”他弯下腰,从桌底拎出一个黑色旅行包,拉链上挂着一枚旧铜钥匙,“林默以为她换走了我的身份,可她不知道,当年我递给她那杯酒里,也加了东西。”
他拉开包,里面是厚厚一沓信,邮戳从七年前一直排到上周,收件人全是同一个名字——林默。“我替她写了七年的信,每一封都寄不出去,”他把信推到我面前,“因为她要的最后一封,是写给她自己的遗书。可我没舍得写,因为那封信的结尾,本该是——‘谢谢你替我死了,阿宾’。”
我盯着那沓信,最上面那封的封口没有粘牢,露出半截纸角,上面画着一把钥匙的草图,旁边标注着“纺织厂东墙第三块砖”。阿宾顺着我的视线看过去,忽然轻笑一声:“你猜,那里面锁着什么?”他没等我回答,拎起包往门口走,经过我身边时,压低声音,“那封信里写着,林默真正的死因,是发现在她之前,阿宾已经换过一次身份——换成了那个真正被她害死的人。”
门关上的瞬间,我翻开信纸,背面贴着一张泛黄的旧照:两个长相一模一样的男人站在纺织厂门口,其中一个的袖口,别着一朵白花。照片背面有几行字,是林默的笔迹:“第三桩案的凶手,从来不是阿宾,也不是我——是那个在照片里没露脸的人。他站在镜头外,手里握着引线,等着我们两个都以为自己是赢家。”
窗外传来一声猫叫,尖锐,像划破夜幕的哨音。我转身看向窗台,烟灰缸里,那枚按灭的烟蒂还在冒烟,青灰的烟缕聚成一线,飘向窗外。楼下路灯下,阿宾正弯腰钻进一辆旧出租车,车门关上时,他抬手朝我晃了晃——指尖夹着一根新烟,烟盒上印着“纺织厂”三个字的旧标,被路灯照得发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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