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有重开日,人无再少年。[ 皮皮小说网 ]
那本日记的皮面已经磨得发白,边角卷翘,像是被翻过千次。我坐在柜台后的藤椅里,台灯晕开一圈暖黄,纸页上的字迹却冷得扎眼。最后一页就摊在膝头,“她不是我妹妹”六个字墨色浓重,几乎要戳穿纸背。我认得这笔迹——是陈默的,我哥的。可这句子像一根横生的刺,把三年的思念扎出一个洞。
窗外巷子传来野猫踩踏铁皮箱的声响,我合上日记,指尖摩挲过封皮内侧。那里有个暗袋,鼓鼓的,塞着一张折叠的旧照片。抽出来,是八岁的我和十四岁的他,站在老槐树下,他手搭在我肩上,笑得眼睛弯成月牙。照片背面有行铅笔小字,被水洇过,模糊得只剩半句:“若有一天……”后面就断了。
我把照片重新塞回暗袋,起身去泡茶。热水冲进杯里,白雾腾起,模糊了玻璃柜里那些青花瓷瓶的轮廓。这个店是父亲留下的,陈默接手后改了招牌,叫“拾遗”。他失踪那晚,店里没丢任何东西,唯独收银台抽屉里多了一枚铜钥匙,齿形古怪,不像是开这世上任何一把锁的。
我握着那枚钥匙,在指尖转了转,忽然想起日记里夹着的一页纸,是手绘的地图,线条潦草,标注着一个城郊的地名:槐荫路十七号。那地方我去过——是废弃的老宅,父亲生前从不让我们靠近。陈默却总在周末骑车去,回来时裤脚沾满灰泥,问他也不说。
茶凉了。我灌下一大口,涩味从舌根蔓延到胸口。陈默失踪前一周,最后一次来店里,他站在门口,逆着光,影子拉得很长,说:“阿梨,要是哪天我走了,你千万别去找我。”我当时以为他开玩笑,还踢了他一脚。现在想来,他眼里的认真像深井,我那时却只看见水面上的光。
我拉开抽屉,把铜钥匙放进日记本里,夹在那页地图旁边。锁好店门时,路灯刚亮,橘色的光晕落在青石板上,像一层薄薄的蜜。我骑车往槐荫路去,风灌进衣领,冷得人清醒。那栋老宅在巷子尽头,铁门锈迹斑斑,锁孔却干净得出奇,像是常有人来擦。
钥匙插进去,咔哒一声,转得异常顺滑。推开门的瞬间,一股樟木和旧纸的气味扑面而来。屋里很暗,只有天窗漏下一束月光,照在正中的八仙桌上。桌上放着一封信,信封上没有字,却压着陈默常戴的那只旧腕表,表针停在十点十七分——他失踪的时间。
我拆开信,里头只有一张字条,笔迹比日记里还要潦草:“阿梨,别信那本日记。真正要防的人,是你自己。”字条背面,画着一枚符号,弯弯绕绕,像是某种图腾。我握着腕表,表壳冰凉,忽然听见二楼传来“吱呀”一声——像是有人踩在木地板上,刻意放轻了脚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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