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有重开日,人无再少年。[ 皮皮小说网 ]
阿宾把书摊在膝头,指尖划过第七十二页的页脚。纸面微微发烫,像刚被阳光晒过的铁皮。他看见“陈默”两个字在第三行闪了一下,然后像被水泡过的墨迹,慢慢洇开,淡去,最后只剩下一个浅灰色的凹痕。他眨了眨眼,那个位置变成了一串新的字——“周晓燕”。他不认识这个名字。
他抬头看了看客厅。电视还开着,播放着默片的雪花噪点。茶几上放着一碗凉透的泡面,筷子架在碗沿,姿势是他惯用的那种左高右低。他走过去,端起那碗面,塑料碗壁上贴着一张便利贴,字迹是他的,写着“猫粮在柜子第二层,记得加温水”。他放下碗,走进卧室。
猫蹲在窗台上,背对着他。阳光把它的毛染成金色,耳朵尖微微抖动。阿宾叫它的名字:“豆包。”猫没动。他又叫了一声,声音大了些,猫的耳朵转了个方向,但始终没有回头。他伸手想摸它的背,指尖刚碰到毛尖,猫就像触了电一样跳开,跳下窗台,钻进床底,只露出一双琥珀色的眼睛,瞳孔缩成一条细线。
阿宾回到书桌前,重新翻开那本书。页码变成了七十三。他记得上一页结尾是阿宾在雨里追一辆末班公交,现在那一页的内容变成了“他站在老槐树下,等一个不会来的人”。他往后翻,七十四页开始写一个叫周晓燕的女孩,说她住在巷子尽头,院子里种满凤仙花,指甲染成橘红色。他不记得自己认识这样一个人,但字迹是他自己的,笔锋里带着他习惯性的顿挫。
他合上书,又打开。页码跳到了七十五。他翻回七十三页,那页变成了白纸。他翻到七十四页,白纸。七十五页还有字,写的是他早上出门前锁门时,钥匙在锁孔里转了两圈半。他摸了摸口袋,钥匙还在,但他记得自己今早只转了一圈,因为急着赶地铁。他盯着那行字,字迹开始模糊,像被水浸湿的报纸。
他听见厨房传来滴水声。走过去,水龙头没关紧,一滴水悬在口沿,正要落下。他伸手去拧紧,水滴落在他手背上,凉得他缩了一下。水滴渗进皮肤,他看见自己的手背浮现出一行小字——“他不记得自己养过猫。”他猛地甩手,字迹消失了,水龙头也不再滴水。
手机响了。是母亲打来的。他接起来,母亲的声音很轻,像隔着一层棉被:“阿宾,你爸的药吃完了,你明天记得去买。”他说好。母亲又问:“你那边怎么样?猫还好吗?”阿宾愣住,他不知道该说“豆包已经不认我了”还是“我没有猫”。他沉默了两秒,母亲说:“喂?信号不好?”他说:“还好,猫挺好的。”挂了电话,他低头看手机屏幕,通话记录里显示“妈”,但号码下方有一行灰色小字——“备注已修改:周晓燕”。
他回到书桌前,那本书自己翻到了第七十八章。页面上只有一行字:“现在你该知道,为什么这些章节会自动增删了。”他翻到最后一页,页码是七十九,但纸面上没有字,只有一片淡淡的墨痕,像某种被反复擦拭过的痕迹。他把书合上,封面上的书名《阿宾小说阅读全文72章》变成了《阿宾小说阅读全文79章》。他数了数,确实多了七章。
他听见床底传来细碎的声响。猫钻出来,走到他脚边,蹭了蹭他的裤腿。他弯腰想抱它,猫却躲开,走到门口,回头看了他一眼,然后坐下,尾巴卷住前爪。门外传来脚步声,有人敲门。阿宾站起来,猫先一步跑过去,用爪子扒拉门缝。他拧开门把手,门外站着一个陌生女孩,指甲染成橘红色,手里抱着一本旧书,封面和他桌上的那本一模一样。她说:“阿宾,你借我的书该还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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