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有重开日,人无再少年。[ 皮皮小说网 ]
我盯着屏幕上那封邮件,发件人一栏赫然写着自己的名字,发送时间是十年前的今天。窗外的霓虹灯把夜色染成暧昧的橘红,生日蛋糕上的蜡烛还没吹,奶油已经微微塌陷。我反复刷新收件箱,那封信依然安静地躺在那里,像一枚定时炸弹。
“别跟那个人结婚。”信里只有这一句话,连标点符号都显得仓促。我下意识地抬头看向客厅里正在打电话的周明远,他背对着我,肩膀微微耸动,声音压得很低。我们订婚三个月,婚期定在下个月初,请柬已经寄出去大半。我握着鼠标的手指有些发凉,屏幕上的字迹在视野里轻轻晃动。
我试着回信,系统却提示地址不存在。点开附件,是一张十年前的旧照片,照片上的我穿着大学时的白衬衫,站在图书馆门口,笑得没心没肺。照片背面用铅笔写着一行小字:“如果三十岁的你看到这封信,请务必相信,我比你更了解此刻的困境。”我翻来覆去地看,却怎么也想不起这封信是什么时候写的。
周明远挂了电话走过来,顺手揽住我的肩,下巴抵在我头顶:“谁发的邮件?”我条件反射地关掉页面,屏幕瞬间暗下去,映出他温和的面孔。“没什么,广告邮件。”他嗯了一声,转身去拿打火机点蜡烛,火光跳动的瞬间,我看见他手腕内侧有一道浅浅的新疤,像是刚愈合不久。
那晚我躺在床上,听见周明远的呼吸渐渐平稳。我悄悄摸出手机,重新打开那封邮件,光标在“那个人”三个字上停顿了很久。他是指周明远吗?可我们的相识明明很普通——朋友介绍,吃饭看电影,顺理成章地在一起。没有轰轰烈烈,却也算得上安稳妥帖。但那个十年前的自己为什么要说“别”?
凌晨三点,我起身去倒水,经过书房时,发现电脑屏幕不知道什么时候亮了。屏幕上赫然是一封新邮件,发件人依然是我自己,发送时间却显示为十分钟后。邮件只有一句:“如果你已经看到了第一封,那么第二封,请你关掉手机,不要接任何电话。”我的手刚碰到手机,铃声响了。
屏幕闪烁,来电显示是周明远。可他就躺在卧室床上,手机就在床头柜上充电,而此刻打来的这个电话,显示的是他的号码。我站在黑暗的书房里,看着那个不断跳动的名字,指尖悬在接听键上方,迟迟没有按下去。窗外的风忽然大了起来,吹得窗帘猎猎作响,像是有什么东西正急着要闯进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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