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有重开日,人无再少年。[ 皮皮小说网 ]
夜雨把整个第七区泡成了深蓝色的沼泽。林彻蹲在废弃水塔的锈蚀横梁上,指腹抵着狙击镜的冰凉镜片。瞄准镜里,三只披着人皮的兽裔正在屠宰场后巷分食一具鹿尸——它们的脊背拱起,指节长出黑亮的角质,黏着血丝的獠牙在路灯下泛着磷光。他听见自己呼吸变得绵长,胸腔里有什么东西在缓慢苏醒,像一块被温水浸润的冻土。
“目标确认,狼獾种,编号7-3。”耳麦里传来接线员沙哑的嗓音,“允许击毙。”
林彻却没有扣动扳机。他看见那只最矮的兽裔突然停住撕咬的动作,朝水塔方向扬起脖颈,鼻翼翕动。月光斜斜切过它半张人脸,眼瞳缩成一道金绿色的竖缝。那是他三天前在救济站门口分过半块干粮的流浪汉,当时对方还笑着说了句“这世道,能活着就是福气”。
“7-3正在锁定你的位置。”接线员的声音陡然拔高,“执行指令!”
扳机上的食指微微发烫。林彻闭眼时,鼻腔里涌进一股浓烈的铁锈味——不是血,是兽性被唤醒时骨节错位的声音。他忽然想起母亲临终前攥着他手腕说的那句话:“彻儿,合众境的规矩是给活人定的,可你早晚会明白,有些东西比规矩更重。”
枪响了。子弹擦着流浪汉的耳廓钉进身后铁皮,惊起一片灰扑扑的蛾子。三只兽裔同时炸开,化作黑褐色的残影消失在雨幕深处。林彻滑下水塔,湿透的作战服贴在皮肤上,冷得发颤。他摸到自己后颈的皮肤下,隐约有什么东西在搏动,像是心跳,又像另一颗心脏正试图破土而出。
“你违反了第七区猎杀条例第3条。”接线员的声音冷得像淬了冰,“明天上午军事法庭见。”
林彻没回话。他穿过积水淹没的旧街,路过一家还亮着灯的当铺。橱窗里摆着一排玻璃罐,装着各种兽裔的耳廓、獠牙、尾骨,贴着褪色的价签。柜台后的老板是个瞎了左眼的老人,正慢吞吞地擦拭一只半凝固的琥珀,里面封着半截蜷曲的指甲,泛着月光一样的银白。
“后生,你身上有味道。”老人头也不抬,“狼的味道,但比狼更野。”
林彻停下脚步。雨水顺着他的帽檐滴落,在地上砸出细小的坑。他想起档案室里那本被烧掉半边的《兽类谱系》,某一页画着一种头生银角的兽,注解只有五个字——“名:彻。性:孤。”当时以为是某个文员的手误,现在却觉得那支笔仿佛隔着二十年光阴,正抵在他眉心。
凌晨三点,他回到地下室的临时住所。门缝里塞着一张泛黄的纸片,字迹潦草,带着血渍:“7号水塔西侧三公里,有你要的答案。别带枪。”
林彻把纸片凑近灯管,看见背面用铅笔描着一只简笔的银角兽,角尖朝下,像是在叩击什么。他忽然觉得后颈的搏动变得更强烈了,像有什么东西正隔着皮肤,和纸片上的笔迹共鸣。
他听见窗外传来极轻的脚步声,踩在积水里,停在了门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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